第六章 平账及账务核对
第一节 柜员平账及日终核对
第五十五条 柜员平账。
(一)柜员日终结束业务操作前,应检查柜员平账器、部门平账器是否已全部核销。
(二)部门平账器未全部核销的,应打印“未核销账项明细表”,提示接收柜员及时处理,对当日确实不能核销的账项,提请主管作挂账处理。
(三)打印“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柜员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和“柜员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等资料随凭证装订。
第五十六条 账实核对
(一)核对现金和有价单证。根据“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核对现金箱余额与现金实物是否相符;核对有价单证实物与《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相关余额是否相符。
(二)核对重要空白凭证。根据“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核对凭证箱余额与“柜员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余额、结存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是否相符;核对“柜员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与当日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相符。
第五十七条 核对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将记账凭证按柜员凭证号顺序整理,逐笔核对记账凭证的各项记录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柜员凭证号是否连续,记账凭证的张数与柜员平账报告表的交易笔数是否相符。
第五十八条 核对柜员流水清单与记账凭证。打印当日柜员流水清单,核对柜员流水清单记载事项与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第五十九条 柜员签退。有关核对无误后,柜员作正式签退,“柜员平账报告表”、“柜员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柜员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连同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及附件交坐班主任、主管或复核员,印、押(机)、证、款等重要物品经有关人员清点后,装箱加锁入库保管。
第二节 网点平账及日终核对
第六十条 网点平账。
(一)营业终了,坐班主任或主管应检查柜员、部门是否已全部平账,柜员是否已全部正式签退。
(二)当日不能核销的账项,坐班主任或主管应积极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核销的经审核后作挂账处理。
(三)坐班主任或主管打印“营业网点平账报告表”、“重要空白凭证明细表”、“柜员流水清单”、“营业网点现金余额统计表”。
第六十一条 坐班主任、主管或复核员对柜员提交的“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柜员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柜员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资料,进行如下审核:
(一)“营业网点平账报告表”与全部“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的各项记录是否相符;记账凭证的张数与“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的交易笔数是否一致。
(二)选择查询末笔交易,与“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核对是否相符。
(三)柜员流水清单与原始凭证的要素是否相符。
(四)柜员凭证序号是否连续。
(五)过渡业务交接双方的记录是否衔接,内容与原始凭证是否一致。
(六)“重要空白凭证明细表”与加计的各柜员“柜员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余额合计数是否相符。
(七)网内往来是否有来账未核销;是否存在查询未复的业务;联行往账业务合成前往账业务清单与原始凭证是否勾对。
第六十二条 清点核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坐班主任、主管或复核员在营业结束前对柜员现金实物卡把清点大数,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逐份清点,核对相符后在“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柜员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上签章。
第六十三条 上述各项核对审查无误后,坐班主任、主管或复核员应在“营业网点平账报告表”、“重要空白凭证明细表”等资料上签章,并由坐班主任或主管办理行所签退。
第三节 内外账务核对
第六十四条 存折户应坚持账折见面,当时核对。
第六十五条 同业往来、系统内往来户按月;支票户、贷款户按季填发余额对账单与单位或存款人对账。余额对账单最迟于月(季)后10日内发送完毕并限期一个月收回,各账户满页账页输出后,及时将对账联交存(借)款人对账。
第六十六条 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原则,收回的对账单须换人核对。未达账项要与存(贷)款分户账进行勾对,查实后,坐班主任应在对账回单上注明查实日期、不符原因,并及时作账务调整。
第六十七条 收回的余额对账单回单联以账号顺序排列,按季装订保管,以备查考。
第七章 账簿和报表
第一节 账表的打印
第六十八条 营业网点柜员据以办理业务的原始凭证以及生成、打印的各类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均应按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严格管理。
第六十九条 营业网点每日打印的会计资料。
(一)柜员日终结账报表,日终打印,随会计凭证装订。
1.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
2.柜员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
3.柜员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
4.批量代收代付成功、失败清单(柜员完成代收代付业务后打印)。
(二)营业网点日终结账汇总报表,日终打印,随凭证装订。
1.营业网点平账报告表。
2.重要空白凭证明细表。
3.营业网点现金余额统计表。
(三)营业网点批处理业务清单,次日打印,随凭证装订。
1.资金清算批处理记账凭证。
2.通存通兑业务清单(本代他、他代本)。
3.整存整取自动约转清单。
4.零整自动扣款交易清单。
5.贷款自动形态转移清单。
6.提入票据汇总表、提入票据明细表。
7.电子汇兑汇差清单。
8.自助设备日终情况报告表。
9.自助设备日交易流水清单。
10.挂盘明细报告表。
(四)业务状况日报表,次日打印,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五)其他业务报表,日间打印,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1.电子汇兑业务往来报告表及业务清单。
2.实时汇兑、网内往来、人民银行电子联行业务清单。
3.实时汇兑、电子汇兑、网内往来、人民银行电子联行业务收到/发出查询查复清单。
4.柜员流水清单。
5.账户满页账页。
6.其他需要打印的资料。
第七十条 营业网点每月月末次日打印的会计资料,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一)业务状况月报表;
(二)损益明细表;
(三)分户账(对账单)账页;
(四)代扣代缴利息税清单;
(五)其他需要打印的资料。
第七十一条 营业网点特殊会计日打印的会计资料。
(一)营业网点批处理业务清单,次日打印,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1.应付利息计提表。
2.活期储蓄利息清单。
3.存、贷款户利息清单。
(二)营业网点其他业务报表。
1.贷款卡片积数表,日间打印,日常核对。
2.欠息清单,次日打印,日常核对。
3.其他需打印的资料。
第七十二条 营业网点年终打印的会计资料,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1.业务状况年报表,次日打印。
2.损益表,次日打印。
3.新旧科目结转表,次日打印。
4.存/贷款开销户登记簿,次日打印。
5.应收利息登记簿,次日打印。
6.汇出汇款登记簿,次日打印。
7.柜员管理登记簿,日间打印。
8.挂失止付登记簿,日间打印。
9.其他需按年打印的会计资料。
第二节 账表装订与归档
第七十三条 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及其附件必须按日装订,并在账务处理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凭证过多的可分册装订,凭证过少的可将同一月份若干日(不得超过五天)的凭证合并装订,但必须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
(二)批量柜员处理的记账凭证必须人工单独编制凭证序号,并在凭证封面注明张数,柜员号填“批量柜员”。
(三)日终结账报表、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附件等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1.营业网点日终结账汇总报表。
2.同一柜员按柜员日终结账报表、记账凭证附原始凭证及附件按凭证序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营业网点按柜员号顺序排列。
3.营业网点批处理业务清单。
(四)填制凭证封面。会计凭证的装订必须加装统一规格的凭证封面和封底。凭证封面应注明凭证日期、保管编号、柜员号,填明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附件张数,分册装订的还必须注明“共几册、第几册”等要素,同时应保证封面记录各柜员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附件张数与实际张数一致。
(五)在已装订成册的凭证封面上加盖装订人员、坐班主任或主管名章,在装订处加封,由装订人员和坐班主任或主管在加封处盖骑缝章,登记《会计档案登记簿》入库(柜)保管。
第七十四条 分户账账页。
(一)按月(季)输出的账页,按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妥善保管;年度终了,按账号顺序和页次排列整理装订。
(二)装订成册的账页应加装封面和封底,封面注明账簿名称、年度、保管期限及档案编号;已装订的账页,要汇总编列顺序号,填写“账首”和“账页目录”;在装订处加封,由装订人员、坐班主任或主管在加封处盖骑缝章,登记《会计档案登记簿》入库(柜)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