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资料变更是指投资者由于原有资料发生变化需进行交易账户的资料变更,变更需经主管授权后方可办理。
2.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没有未确认的交易和未达权益且资金账户正常时,可以进行资料变更。基金账号不可变更。
3.资料变更分为重要资料变更和非重要资料变更。
重要资料变更包括:资金账号。
非重要资料变更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等。
4.投资者申请资料变更需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借记卡、中行基金交易卡等。资料变更必须在原开户网点进行并留存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5.变更资金账户,原则上不能变更借记卡所对应的存折,只能针对原存折变更借记卡。在投资者存折丢失的情况下,才允许变更资金账号所对应的存折。
6.事后监督每日应及时打印核对资料变更报表,尤其应该注意变更资金账户的交易,有必要还应建立上门调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防范风险。
第二十六条 基金转换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品种进行转换的行为。
2.当交易账户为正常情况下,才能够做基金的基金转换。
3.基金转换是以基金转换份额的多少来进行处理的,即一次基金转换多少份额的基金。基金转换一次只能够处理一只基金。
4.某只基金能否进行基金转换和该基金是否为开放日是由其基金公司来决定。
5.基金转换需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并提交投资者的身份证件、借记卡和基金交易卡。交易受理成功后,需等所转换基金的注册登记中心进行确认交割处理,由总行将处理结果传送到分行处理中心后,才能够确认客户基金转换是否成功及成功转换的基金份额。对于确认不成功的部分和全部转换基金份额,将恢复到客户的基金账户余额中。
第二十七条 查询打印
投资者可在任一联网代销网点柜台办理查询业务,代销业务网点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半年以内的联机即时交易查询,超过半年以上的历史交易查询,代销机构可通过其他方式协助办理,查询结束后可选择是否打印查询结果。打印确认书必须凭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办理。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交易账户卡或借记卡或有效身份证件查询基金账户的以下几项内容:
①基金交易账户信息
②交易明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