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

  今后,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考核要形成制度。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部都将及时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考核。要通过学习考核等多种形式,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广大工作人员对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真正学懂弄通,正确适用,准确执行,严格依法办事,以适应新时期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需要。
  六、做好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和依法行政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
  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基地,是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部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基地。检查的重点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基本制度的情况以及依法行政基础工作的情况。检查工作采用“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自查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择优评选出3个县(市)、1-2个较大的市(含计划单列市)或者市(地)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基地候选单位,7名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和3名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将典型材料于2003年5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互查按华北区、东北区、华东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六大区,在大区内进行,由牵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组织。在互查的基础上,每大区推选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基地候选单位。被推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于2003年6月底前将典型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抽查由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部在自查、互查以及组织抽查的基础上,将确定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0个较大的市、40个地级市、100个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基地候选单位,向社会公示,没有异议的,正式命名为“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示范基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和依法行政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认真地进行检查验收工作,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通过依法行政检查和依法行政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促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