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积极发展乡镇企业。抓紧研究制定新时期促进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调整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快技术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引导乡镇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并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继续推进东西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优先扶持乡镇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和技术培训,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乡镇企业信用建设和乡镇企业家队伍建设。
(19)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启动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计划,在11个优势农产品的每个产业带,选择10家“农产品加工示范一体化项目”进行扶持,搞好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布局。落实国家有关技改贴息、投资参股等政策措施,引导主产区大力发展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种子营销和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促进粮食转化增值。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八、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
(20)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要求,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大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为重点,围绕用工量大的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家政服务等行业,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全年完成250万农民工培训任务。加大绿色证书、青年科技培训和新型农民创业培植等工程的实施力度。通过农村远程教育、电波入户和科技人员进村入户等形式开展适用技术培训,扩大农民科技培训范围。沿海地区要加大对转产渔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和帮助转产渔民就业。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1)强化农民外出务工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监测,把监测与就业信息服务结合起来,引导和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围绕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就业市场,形成统一协调的农村劳务输出管理机制。基层农经管理部门要对当地外出务工农民建立档案,及时反映农民外出务工情况。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农民进城就业问题的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坚决取消对进城农民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九、实施农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构建农业支撑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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