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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机电部关于进一步搞好机械电子工业全行业统筹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
 机电部关于进一步搞好机械电子工业全行业
 统筹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机电部《关于进一步搞好机械电子工业全行业统筹规划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四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搞好机械电子工业全行业统筹规划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机械电子工业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行业管理,机电工业散、乱和不合理的重复建设现象相当严重,整体优势难以发挥。这不仅给国家财力、物力造成了巨大浪费,而且直接影响了机电工业技术、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扭转这种局面,一九九O年八月,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计委、机电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机械电子工业全行业统筹规划工作的通知》(计工二〔1990〕936号)。一年多来,机电工业作行业统筹规划工作,在组织机电制造部门、使用部门、军工部门和地方的制造力量,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以及加强机电工业宏观调控,推进机电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搞好机电工业全行业统筹规划工作,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功能。经研究,现对机械电子工业全行业统筹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电部是国务院管理全国机械电子行业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全国机电工业全行业的统筹规划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搞好统筹规划旨在对全行业进行指导、引导和提供信息,加强部际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协调。为此,由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机电部及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全国机电工业全行业统筹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部综合计划司(人员编制由机关内部调整)。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经委(生产委)要给予支持、配合。各地区根据工作需要,可酌情组织相应的协调机构,但不增加编制。
 二、根据国家标准《全国工农业产品分类与代码》(GB7635-87),将机电工业全行业划分为二十九个分行业组进行统筹规划。各分行业组要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国家关于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国家计委关于编制中长期规划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搞好本行业的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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