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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关于申报2003年度中医药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通知

  1、选题应针对提高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疑难重症的临床疗效展开,具体可参考《中医临床研究发展提纲》。
  2、研究目标要明确、具体,要以产生新方法、新方案、新药(在新治则、治法指导下的新药前期研究)、新诊疗设备为主。
  3、研究的设计方案应参照《中医临床研究方法指南》,应注意体现中医药特色,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采用的检测指标切合实际,要与设计方案相适应,能说明研究问题即可,切忌高新指标的堆积。
  4、研究目标不明确的项目,如“某某方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中医药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中西医结合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等将不予立项。
  (三)中药研究
  1、选题应针对目前中药科研、安全用药和生产中存在的关键共性基础性科学问题,以促进中药可持续发展,提高中药产品疗效和质量为主线,重点开展中药的基础研究和方法学研究。
  2、研究内容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基础研究发展提纲》。
  3、研究课题要有明确的目标,并切合实际,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具有初步的实验结果等。鼓励已按规定完成研究目标并有良好前景的以往研究项目的深化研究。
  4、研究方案的设计应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
  5、临床疗效不确切的中药基础研究均不受理。
  五、申报时间及方法
  各地区、各部门自接到本通知日起,即可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中医药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表格可复印,也可从中医药在线(网址:http://www.Cintcm.Com)下载,在对拟申报材料汇总、筛选、审核后,于2003年4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统一报送我局科技教育司中医研究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过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1、各地区或本局直属单位的申报函。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
  3、《中医药留学人员申报项目补充材料》一式四份。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中医科技处
  赵明张宇鹏
  联系电话:010-6591497165063322-6704
  传真:010-6593067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略)
  2、中医药留学人员申报项目补充材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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