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布设原则
--测站的布设应覆盖或代表监测海域;
--河口区环境质量测站布设应考虑监测海域的水动力状况;
--江河入海总量监测断面原则上应布设在最后一个陆源排污口以下、感潮段以上河段,当二者冲突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也可选取河流的最后一个水文监测断面作为入海总量监测断面。应避开死水及回水区,选择河段顺直、河岸稳定、水流平稳、无急流湍滩且交通方便处,并尽量与水文监测断面相结合;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站位应该按纵、横断面呈扇形布设。条件允许时,应该在河口区外布设对比测站。
4.1.2 布站方法
4.1.2.1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站位
--在监测断面上布设采样垂线,垂线布设应符合表1的规定。
--在垂线上布设采样点,采样点的布设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 江河采样垂线布设
┌──────┬───────┬────────────────┐
│水面宽(m) │ 采样垂线布设 │ 相对范围 │
├──────┼───────┼────────────────┤
│ ≤50 │一条(中泓处)│ │
├──────┼───────┼────────────────┤
│ 50~100 │左、中、右3条 │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
├──────┼───────┼────────────────┤
│ 100~1000 │ 5条 │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
├──────┼───────┼────────────────┤
│ ≥1000 │ 7条 │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
└──────┴───────┴────────────────┘
┌──────┬────┬───────────────────┐
│ 水 深(m) │采样点数│ 位 置 │
├──────┼────┼───────────────────┤
│ ≤5 │ 1 │ 水面下0.5m │
├──────┼────┼───────────────────┤
│ 5~10 │ 2 │ 水面下0.5m,河底上0.5m │
├──────┼────┼───────────────────┤
│ ≥10 │ 3 │ 水面下0.5m,1/2水深,河底上0.5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