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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4.1.1 布设原则
  --测站的布设应覆盖或代表监测海域;
  --河口区环境质量测站布设应考虑监测海域的水动力状况;
  --江河入海总量监测断面原则上应布设在最后一个陆源排污口以下、感潮段以上河段,当二者冲突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也可选取河流的最后一个水文监测断面作为入海总量监测断面。应避开死水及回水区,选择河段顺直、河岸稳定、水流平稳、无急流湍滩且交通方便处,并尽量与水文监测断面相结合;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站位应该按纵、横断面呈扇形布设。条件允许时,应该在河口区外布设对比测站。
  4.1.2 布站方法
  4.1.2.1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站位
  --在监测断面上布设采样垂线,垂线布设应符合表1的规定。
  --在垂线上布设采样点,采样点的布设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 江河采样垂线布设



┌──────┬───────┬────────────────┐
│水面宽(m) │ 采样垂线布设 │      相对范围      │
├──────┼───────┼────────────────┤
│  ≤50  │一条(中泓处)│                │
├──────┼───────┼────────────────┤
│ 50~100  │左、中、右3条 │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
├──────┼───────┼────────────────┤
│ 100~1000 │   5条   │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
├──────┼───────┼────────────────┤
│  ≥1000  │   7条   │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
└──────┴───────┴────────────────┘


┌──────┬────┬───────────────────┐
│ 水 深(m) │采样点数│        位 置         │
├──────┼────┼───────────────────┤
│  ≤5   │  1  │       水面下0.5m        │
├──────┼────┼───────────────────┤
│  5~10  │  2  │    水面下0.5m,河底上0.5m     │
├──────┼────┼───────────────────┤
│  ≥10  │  3  │ 水面下0.5m,1/2水深,河底上0.5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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