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博众证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开业及授予其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0]第208号 2000年9月7日)
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同意珠海博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广州证监函[2000]第201号文)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根据《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执业资格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第68号文)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准予珠海博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业。
二、授予珠海博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授予徐迁、方秋玲、徐学东、沈飞、葛隆志、何勤阳、肖雯、江海涛、陈凌云、袁向智10人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请你办依据本批复向我会领取有关资格证书,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上述机构及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确保其依法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