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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批准部分证券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批准部分证券公司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通知
(银办发[1999]147号 1999年9月21日)
国通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湘财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
根据《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银发[1999]288号),现批准国通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湘财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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