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关于落实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府上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收费标准
  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提供的数字数据专线,免收线路通信费,并按如下标准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各省(区、市)劳动保障厅(局)信息部门收取CHINANET网或CNINFO网的基本费:
  (一)通过专线接入CHINANET,在1999年1月22日至1999年2月28日发生的基本费按照原资费标准的30%收取,自1999年3月1日起,基本费按现行资费标准的70%收取;接入CNINFO的专线,自1999年1月22日起发生的基本费按现行资费标准的30%收取。
  (二)如各省(区、市)劳动保障厅(局)所需专线速率超过以上规定范围,经双方协商后及时给予扩容,扩容后的基本费按上述优惠幅度收取。
  (三)如遇电信资费调整,原则上将按新资费标准继续给予各省(区、市)劳动保障厅(局)优惠,具体优惠幅度将另行商定。
  四、关于域名的规范问题
  (一)全国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的域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域名为:molss.gov.cn),具体办法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三级以下域名提供域名解析和技术支持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联系人:赵爱兰、郭秀英,电话:(010)84201274,传真:84228350。
  中国邮电电信总局联系人:黄海珈、何平,电话:(010)62072364、62012994,传真:82078515。
  在京单位专线、服务器托管和磁盘空间租用具体落实单位: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市场部;联系人:高阳,电话(010)66198542,127-8210894。

  附:

地方各级劳动保障政府机构域名规范及操作办法



  为规范地方各级劳动保障政府机构的域名体系,特提出本域名规范及操作办法: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域名为molss.gov.cn,各省(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的域名在molss.gov.cn下进行分配。
  二、地方各级劳动保障政府机构的域名规范如下:
  (一)省级劳动保障政府机构:省级地名缩写.molss.gov.cn
  如: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域名sd.molss.gov.cn
  (二)地市级劳动保障政府机构:地市全称.molss.gov.cn
  如:山东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域名qingdao.molss.gov.cn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