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重庆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动用存款准备金的批复
(银复[1999]141号)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你营业管理部《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的请示》(渝银发[1999]20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全额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期限一年。
二、该公司动用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要全额用于归还农村信用社拆借资金,并由你营业管理部监督使用。
三、你营业管理部要督促该公司进一步采取增加存款、清收债务、提高资产流动性等有力措施,在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期间,其所筹措资金在保证存款支付后,要优先补充法定存款准备金。动用期满后,该公司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须达到规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