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成立国家防汛抗旱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的通知
(2003年5月29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加强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作为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设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该机构为临时机构,运行费用从项目建设管理费中列支。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志彤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总工程师李坤刚和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副局长(副主任)、总工程师张建云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