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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秦山第三核电厂三名反应堆高级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秦山
第三核电厂三名反应堆高级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3]51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的规定,我局“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对报来的关建军等3名秦山第三核电厂反应堆高级操纵员执照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我局同意“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认为关建军等3人具备秦山第三核电厂反应堆高级操纵员资格,现予以批准。批准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附后。
  附件:秦山第三核电厂三名反应堆高级操纵员执照批准名单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秦山第三核电厂三名反应堆高级操纵员执照批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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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   执照号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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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建军 │SRO(03)101-Q3  │ 2005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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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潘 军 │SRO(03)102-Q3  │ 2005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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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任 诚 │SRO(03)103-Q3  │ 2005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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