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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岭澳核电站混合堆芯及提高燃料浓缩度论证项目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岭澳核电站
混合堆芯及提高燃料浓缩度论证项目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3]45号)


大亚湾核电合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站一、二号机组从第二循环采用AFA3G燃料组件换料、从第三循环增加AFA3G燃料组件浓缩度、并在第二循环恢复12组控制棒组件在线控制功能和实施浓硼箱降低硼浓度修改的“岭澳核电站混合堆芯及提高燃料浓缩度论证项目”的申请(LJO-000047-LIC)和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组织技术后援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一年多的审评后认为,岭澳核电站混合堆芯及提高燃料浓缩度的论证范围是全面的,内容是可以接受的。我局决定批准岭澳核电站混合堆芯及提高燃料浓缩度论证项目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的要求以及在审评过程中所做的承诺,严格遵守岭澳核电站运行技术规格书,确保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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