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面试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的注册管理,严把审核员的质量关,促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有关规定和国际、国内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升级面试评价工作。
3 面试基本要求
3.1 申请人面试的条件
3.1.1 申请注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级别至少应具备实习审核员资格,已完成至少2次完整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审核,并且现场审核7天以上。
3.1.2 申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注册主任审核员至少具备审核员资格,已完成至少2次完整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审核,担任审核组长,现场审核不少于7天。
3.1.3 面试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⑴实习审核员或审核员证书复印件;⑵面试申请表;⑶专业发展记录复印件(申请主任审核员提供);⑷级别审核员审核经历记录表复印件;⑸审核计划复印件;⑹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面试的内容
3.2.1 审核员素质,包括语言表达、逻辑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
3.2.2 工作经历、培训教育经历、审核经历的真实性。
3.2.3 对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的理解能力
3.2.4 申请人相关行业安全知识理解程度、审核技巧的掌握。
3.2.5 申报升级注册材料中其他需面试澄清的问题。
3.2.6 专业发展的真实性。
3.3 面试组织单位
3.3.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面试工作由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注委办公室)负责组织。
3.3.2 安注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全国选择设立面试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