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航天
科技集团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申报方案的请示》(天科人[2002]64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自2002年起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办法,范围为你公司所属全部工业企业(不含已经国家批准列入破产的铜江厂和明江厂)。
二、核定你公司2002年实现利润基数为9623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98601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三、你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