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专业发展
5.2.1 每年需参加15小时相应的专业发展活动。
5.2.2 专业发展的证明材料应由专业发展活动的组织者提供、申请人聘用机构进行评价验证。
5.2.3 专业发展的记录应说明专业发展活动的类别、内容、持续时间、地点、组织者信息等。
5.2.4 所有的专业发展活动对于申请人应属于新的知识和技能。
5.2.5 满足专业发展的活动包括:
1)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安注委指定的培训;
2)培训班、研讨会;
3)专业进修;
4)学术研究(附成果证书);
5)发表论文或论著。
注:级别审核员应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适当的专业发展活动,所选择的活动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审核能力。
5.3 遵守OSHMS审核员行为准则
6 复查换证要求
机构负责向安注委统一申报所聘用的级别审核员的复查换证材料。
级别审核员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满三年后应复查换证,经评价符合保持注册要求者,安注委给其换发新的注册证书。未申请复查换证或虽申请复查换证,但不符合保持注册要求者,按《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中“12罚则”处理。
复查换证应满足以下条件。
6.1 年度确认
在注册证书三年有效期内,完成两次年度确认。
6.2 审核经历
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应有效地完成9次完整、可接受的OSHMS审核,且两次相邻审核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8个月,主任审核员至少在6次审核中担任审核组长(审核组中至少要有另外一名审核员参加),并保留审核记录。
6.3 专业发展
需参加至少45小时的专业发展活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4 遵守OSHMS审核员行为准则。
7 申请
7.1 年度确认的申请
1)机构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安注委提交申请人本年度的《OSHMS审核员年度确认表》及注册证书,同时按申报总人数统一缴纳年度确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