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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考试管理规定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考试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考试,提高考试质量,保证学员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考试,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注册审核员基础知识培训及审核知识培训的考试及管理。

3 职责



  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注委办公室)负责审核员培训考试的监督管理。

4 引用文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课程批准准则》

5 考场规则

  5.1 应尽量做到单人单桌或保证学员左右间距不小于45厘米(同一单位的学员考试座位应尽量避免相邻)。
  5.2 学员应在每次考试开始前10分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个人身份证件放在桌面侧上角上,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无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入场。
  5.3 学员参加考试,除携带必要的书写工具(笔、尺子),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本、报纸和稿纸及BP机、手机入场。
  5.4 学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5.5 学员用钢笔(蓝色、蓝黑或黑色墨水)、圆珠笔、签字笔答题。写字要清楚,凡辨认不清或填写在规定空格、括号以外者成绩无效;在试卷上作特殊标记者,试卷成绩无效。
  5.6 学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准相互说话,不准看他人试卷,不准夹带换卷,不准在考场内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5.7 考试结束时间到,学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叠放在桌面上,等候监考人员收卷。学员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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