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对农民科技培训投入是我国加入WTO后重要的“绿箱”政策。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民科技培训投入体制,实行中央财政投一点,地方各级财政拿一点,各农业类基地建设、综合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经费列一点的办法,解决农民科技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要研究切实可行的经济补偿机制,减轻农民接受科技培训的经济负担,为农民接受科技培训创造条件。建议将农民科技培训经费列入地方本级财政预算,要保证各级配套资金的及时落实。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智力投入保障机制。对农民科技培训资金,要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实行项目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注重实际效果,切实提高农民科技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要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讲究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重带动性。要善于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远程教育手段,努力扩大农民科技培训的覆盖面。农民科技培训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和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师资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材的编写、出版和使用,规范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健全农民科技培训的教学支撑体系。要积极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切实提高农民科技培训的质量、效益和水平。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管理、督促与检查,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把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绩效作为农业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四)加强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法制化建设
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要加强有关农民科技培训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执法和督察力度。要总结我国农民科技培训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学习和借鉴国外好的做法,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民科技培训的要求,制定农民科技培训的专门法律法规,把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纳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使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在法制保障下正常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