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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化工
供销(集团)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3]115号)


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的报告》(中化供人发[2002]13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从2002年起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办法,挂钩范围为集团本部及系统内具有正常经营活动能力的10家全资子公司和4家控股公司共15家单位。
  二、核定你公司2002年实现利润基数为852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3666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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