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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送《国家核安全局对江苏核电有限公司2002年度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的通知

  检查组认为,2002年初以来,JNPC以及各主要承包单位在田湾核电站一、二号机组建设过程中,在遵循核安全法规、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保大纲实施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证了2002年全年工程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二、发现问题
  1.对2002年中期检查问题纠正和改进措施的跟踪
  JNPC对NNSA2002年中期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是重视的,两次发文要求各相关部门和承包单位针对所提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专门责成质保处跟踪验证落实情况,但仍有部分处室未按时制订并提交有关的整改计划和措施;部分处室的纠正行动至今也未全部完成。对此,要求JNPC认真落实我局2002年中期检查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NNSA组织的每次检查能够真正起到监督和防范作用。
  2.关于质保大纲的适应性修订
  JNPC现行质保大纲TNPP—QAP—C1生效后,公司主要领导已进行了重大变更,组织机构方面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公司主管人员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已有较大的变动,部分情况已不符合大纲中的描述,因此应尽快完成对现行质保大纲以及相关程序的修订。
  3.有关2002年度管理部门审查
  JNPC2002年度管理部门审查已经两度推迟,至今尚未进行。从公司各个处室所完成的管理部门审查报告情况来看,目前质保体系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许多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要求JNPC尽快完成2002年度的管理部门审查。
  4.有关质保部门的权限
  法规要求质保部门必须能向级别足够高的管理部门报告,以便拥有行使质保职能的足够的权力和组织独立性。检查发现目前质保部门在行使大纲职能过程中,并未充分获得足够的权限。为了确保质保大纲实施的有效性,检查组要求JNPC领导应进一步重视质保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质保部门充分的权限。
  5.有关不符合项的管理
  JNPC有关《不符合项分类和管理程序》的可操作性较差,程序规定的不符合项分类原则以及相关的处理流程不够合理;某些应纳入不符合项管理的物项未能进行有效管理;不符合项处理和关闭的时间也偏长。要求JNPC尽快完成《不符合项分类和管理程序》的修订并进行有效管理。
  6.有关核电厂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JNPC制订了《向NNSA报告发生在TNPP建造和试验期间的事件》的程序,但尚未严格执行,部分应该报告的事件是在北方核安全监督站的敦促下才提供的。要求JNPC进一步明确与NNSA的接口,按法规和程序严格执行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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