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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
国际旅行社总社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3]100号)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你社《关于填写2002年的说明》(社人劳[2002]第03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社2002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挂钩办法。
  二、核定你社2002年实现利税基数为12993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3265.37万元,总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三、你社应根据国家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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