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收集甲基氯仿(TCA)生产企业名单的公告
我国于1991年加入了《关于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在该议定书附件B第三组中,甲基氯仿(又称1,1,1-三氯乙烷,以下简称TCA)被列为消耗臭氧层物质。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2015年我国TCA消费将削减为零。
为保护臭氧层,履行国际义务,我国政府将争取国际赠款以淘汰TCA的生产。根据赠款管理机构的要求,国际审计机构将于近期对国内TCA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审计。目前生产企业有四家,分别为:南通世洋化工公司、常熟三爱富氟化工公司、浙江世化化工矿业公司、山东肥城社会福利石化公司。为充分维护企业利益,请上述四家企业之外的TCA生产企业于3月1日之前将企业生产情况及联系方式报送国家环保总局。
联系人:杨礼荣 (010)66133882 66153366-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