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高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十六大精神,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大力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素质。
二、以发展为主题,坚持全面科学的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6.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推动各地不断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质量水平,重点研究推进第二类地区的巩固提高工作。打好“普九”攻坚战,大力推进未“普九”地区的普及进程,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控制农村初中辍学,进一步做好扫盲工作。加快城市薄弱学校建设步伐,开展教育助学行动,继续做好对贫困的农村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积极做好城市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村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贯彻全国高中发展和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快高中教育发展步伐,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发展民办高中,加强县城示范性高中建设。结合县镇和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继续发展特殊教育。
7.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面向市场,服务社会,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积极扶持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加强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开展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继续推进社区教育实验,促进学习型组织的建立。面向城镇职工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8.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继续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继续抓好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推进“十五”期间“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加强对相关学校制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和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的指导。继续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
9.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民族教育和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提高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效性,加快西部各省区重点建设一所大学工作的进程。推进西部高校校园网建设。继续在专业学位点设置、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开展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改善民族地区寄宿制中小学办学和生活条件。加强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团结的教育。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和高校民族班、预科班。做好教育援藏、援疆项目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