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一个重点,推进六大工程健康实施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营造林任务119.3万公顷,木材减产55.3万立方米,一次性安置富余人员7.5万人,继续管护森林面积9493万公顷。加速制定《天然林保护条例》和《天保工程报账制办法》、《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办法》,将工程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加快调整林区产业结构,尽快出台工程后续产业发展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解决企业银行债务、增加一次性安置富余职工特别是混岗职工指标、职工社保、人工林采伐补偿政策等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建立一批森林可持续经营、天然林资源管护、后续产业开发示范区。加强再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以工程“四到省”为中心,全面考核工程管理、质量和效果,并进行通报。对5年来工程实施情况组织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退耕地造林33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76.7万公顷。全力抓好《
退耕还林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制定《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办法》,着力强化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出台《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报账制暂行办法》、《退耕还林工程监理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争取《退耕还林规划》早日批复,组织编制省级工程规划和地方各级实施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实绩核查和确权发证工作。加强效益监测体系建设,搞好阶段性效益评估。2003年是工程实施的第5年,对经济林补助到期后的延续政策、后续产业开发、后期管护措施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三)三北和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营造林任务162万公顷,低效防护林改造任务80万公顷。以提高质量、效益为突破口,促进工程建设机制转换。加大资金投入,使工程建设焕发新的活力。三北防护林工程要进一步突出防沙治沙,特别是重点风沙区的治理。长江防护林工程要积极推进低效防护林改造,重点突出“两湖一库”(洞庭湖、鄱阳湖、丹江口库区)的治理。珠江防护林工程要重点加强石漠化治理,加大封育力度,实行综合治理。沿海防护林工程要加快红树林及沿海基干林带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沿海区域特色林业。太行山绿化工程要重点推广生态经济型模式,发挥林业在山区综合开发中的龙头作用。平原绿化工程要由绿化型向生态型、效益型转变,全面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任务102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66.7万公顷),小流域治理12万公顷,草原治理42万公顷,舍饲禁牧233万公顷,生态移民2.65万人。进一步完善防沙治沙总体思路,以重点工程为龙头,建立一批全国性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划定一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带动整个防沙治沙工作开展。抓紧筹备全国防沙治沙工作会议,活化治沙机制,制定优惠政策。以纪念《
防沙治沙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开展执法大检查。加快出台《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同时组织编制好省级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的意见》,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组织制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工程区禁牧、禁垦、禁樵政策,加大植被保护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检查核查,实行末位警告制。制定《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体系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程,加快沙化土地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沙化监测和沙尘暴灾害评估,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同时,加强《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和履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