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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突出四项改革,构造新型林业经营管理体制
  (一)推进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十六大精神,组织精干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剥离企业社会负担,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同时,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
  (二)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划定公益林和商品林,将其落实到山头地块。按照国家关于划分两类林的标准,确定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重点公益林。按照事权划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落实生态补偿政策,落实补偿资金。按照两类林不同的林权权利,落实林权政策。启动碳交换机制研究,完善补偿制度,逐步使生态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的补偿达到应有水平。
  (三)促进林业所有制结构改革。筹备召开全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创新发展机制,大力推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要重点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条件。采取切实措施,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协会,作为联系政府和经营者的桥梁。通过个人承包等形式引入民营机制,优化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四)启动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审批审核事项的管理办法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批权限和运作程序。按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改革思路,积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加快完成林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同时,抓好林业配套法规建设。整合林业改革试验示范区,启动新一轮改革试验工作。
  五、抓好五大建设,为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在思想建设方面。通过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评比表彰,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进一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按照中央部署,围绕主题,把握灵魂,狠抓落实,不断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工作引向深入,在深入人心上、开拓创新上、力求实效上下功夫。努力营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动员和带领干部职工,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大潮中去,抓住历史机遇,加快林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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