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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47号——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丙烯酸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2-乙基已酯进行反倾销调查

  经过计算,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
  1、韩国:
  韩国株式会社LG化学(LG Chem, LTD.) 11%
  其它韩国公司 20%
  2、马来西亚:
  巴斯夫国油化学私人有限公司(BASF PETRONAS Chemicals Sdn Bhd) 13%
  其它马来西亚公司 38%
  3、新加坡:
  新加坡丙烯酸酯私人有限公司(SINGAPORE ACRYLIC ESTER PTE Ltd.) 46%
  其它新加坡公司 49%
  4、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日本触媒公司(PT. NIPPON SHOKUBAI INDONESIA) 11%
  其它印度尼西亚公司 24%
  四、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
  国家经贸委对中国国内丙烯酸酯产业所受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现有证据表明:
  (一)中国丙烯酸酯的表观消费量
  调查期内,中国丙烯酸酯的表观消费量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上半年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6.85%、25.1%和29.58%。
  (二)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和市场份额
  调查期内,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四国向中国出口丙烯酸酯数量呈大幅上升趋势。据中国海关统计,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上半年,四国向中国出口丙烯酸酯合计数量分别为10722.04吨、37182.84吨、67671.95吨和53218.18吨。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上半年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46.79%、82%和93.95%;增长幅度比中国同期丙烯酸酯的表观消费量增长幅度分别高209.94、56.9和64.37 个百分点。
  调查期内,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四国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合计数量占中国该类产品进口总量的比例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据中国海关统计,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上半年,原产于上述四国的丙烯酸酯占中国该类产品进口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3.34%、29.78%、43.52%和63.65%,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上半年分别比上年同期高16.44、13.74和21.95个百分点;
  调查期内,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四国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占中国市场份额呈逐年上升趋势。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1上半年,上述四国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合计占中国市场份额分别为5.92%、15.01%、21.84%和31.85%,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上半年,分别比上年同期高9.09、6.83和10.57个百分点。
  (三)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
  调查期内,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四国向中国出口丙烯酸酯的加权平均价格存在波动,并在2001年1?6月呈现下降趋势。据中国海关统计,1999年、2000年和2001上半年被调查产品出口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6.15%、上升24.27%和9.59%,但2001年1-6月的出口价格平均每月下降2.09%。2000年1月?2001年6月,被调查产品在中国的销售价格比国内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平均低9.72%,严重抑制了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合理增长。
  (四)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相关产业的影响
  调查期内,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四国大量向中国出口丙烯酸酯导致:
  1.中国产业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增长受到压制,处于低幅增长态势
  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上半年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比上年同期增长18.14%、3.47%和17.42%,与国内同期表观消费量的增长相比分别低18.71、21.63和12.16个百分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能力的增长大大低于国内表观消费量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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