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迁址的通知
(质检办锅(2002)441号 2002年12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于2002年12月9日迁入新址办公,同时启用新的电话号码。为便于工作联系,现将新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通知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