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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认真学习、宣传《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当前教育工作和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尽快提高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广大劳动者素质的需要;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与共同繁荣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既是教育工作和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及时传达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组织教育战线和民族工作战线的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群众认真学习《决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盟、市)县(旗、市)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都要组织专题学习。各有关学校新学年开学后要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集中学习。各地和学校开展学习活动要坚持紧密联系实际,把深入领会《决定》和会议精神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要重视做好宣传工作,在教育战线、民族工作战线和全社会营造贯彻落实《决定》和会议精神的良好氛围。
  二、真抓实干,把《决定》和会议精神落在实处。
  《决定》对“十五”期间及至2010年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民族教育办学活力、加快“两基”步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增强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民族教育的支援工作,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积极推进民族教育手段现代化进程,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等事关民族教育全局性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建议。各地要及时召开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出全面部署。要在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与人事、计划、财政、出版、国土、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尽快制定贯彻落实《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计划,争取在发展思路上有新突破;改革上有新突破;投入上有新突破;政策措施上有新突破;采取切实措施,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研究解决贯彻落实《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强检查和监督,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将在适当的时候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决定》情况进行检查。全国各地民族院校、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也要结合学校实际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学校工作特别是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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