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
《干部任用条例》,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认真分析当前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贯彻
《干部任用条例》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严格按
《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选人用人,切实加强各级工商局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为把
《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要严格按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选人用人,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把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把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好、建设好。要继续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行干部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制度,加快完善干部交流、回避制度,促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同时,各级工商局人事部门要抓紧对本局机关选拔任用干部的办法、制度提出修订和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二是要加强对
《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为坚持做到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人用人,要把执行
《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检查,严格监督;党组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要自觉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办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反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以贯彻
《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络制度,交流情况,沟通意见,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根据
《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在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上是否严格执行
《干部任用条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