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我院信息科技与先进制造、生命科学与技术、物质科学和先进材料、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能源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与技术、天文与空间科技、数学、力学与系统科学等重点发展领域,结合研究所学科定位和科技创新目标,大力推进实验室学科布局与组织结构调整,撤消整合一批,新建升级一批,重点支持一批。
1.国家实验室
在国家科技部的指导下,瞄准建设国际一流水平实验室的目标,对学科相近、绩效优秀、园区相邻、实验设备和条件易于共享的重点实验室进行整合,组建体量更大、实力更强的国家实验室。在“沈阳材料科学国家实验室”试点的基础上,适时组建“北京凝聚态物理国家实验室”、“分子科学国家实验室”等。
充分利用我院现有大科学装置,综合集成各方资源,加快在建大科学工程的建设步伐,适时组建相关国家实验室,为多学科综合交叉提供共用的研究与技术平台。进一步建设好“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国家实验室”、“合肥同步辐射国家实验室”、“兰州重离子加速器国家实验室”;依托合肥托卡马克装置,争取建立“合肥核聚变国家实验室”。
2.国家重点实验室
重点在新兴或交叉学科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积极部署和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如在药物创新、清洁和再生能源、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固体地球物理、遥感科学、矿物资源探查、极端条件物理、微重力科学、强磁场科学、宇宙线与天体物理、量子信息、强光光学、机器人学、计算机科学、认知科学、低维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低能重离子生物学、森林生态、土壤质量与环境、农业生物技术等领域,争取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
加强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在科技部的指导下,根据研究所发展的需要,整合重组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撤消个别学科老化、多年来科研成果少、管理问题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3.国家科学中心
为促进学科交叉,加强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地方之间的优势互补,国家“十五”期间拟建设若干国家科学中心,如数学研究中心、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理论物理研究中心、长春应用化学中心、农作物基因科学研究中心、重大传染疾病科学研究中心、超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强磁场科学研究中心、空间环境科学研究中心、西部资源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地壳运动科学研究中心等。我院在这些领域具有较好的学科优势和基础条件,应积极组织有关研究所,联合院外科研单位、大学和地方的力量,争取成为这些科学中心的主要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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