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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都信息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国合字[2001]17号 2001年10月31日)


京华山一企业融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代表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的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到香港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存量发行占10%。
  二、同意公司股票面值由每股人民币1元拆细为人民币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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