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是加强我省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一)建立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中小企业信用是中小企业依法经营、履约情况、履约能力、法人信用等方面的集中体现。我省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是对中小企业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的一般规定。长期以来,缺乏基本信用制度和不规范、多样化的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是导致我省中小企业发生信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首先建立全省中小企业的基本信用制度。一是要界定和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二是要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活动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三是要制定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的相关政策。
我省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行为、信用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加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基本政策。省经贸委和财政、金融、税务、工商、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尽快制定符合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基本信用制度。各部门也应依据基本信用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促进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中小企业规范、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是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全省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和不同行业的特点,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和执行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标准。二是各地区、各行业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标准必须以我省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并经过省中小企业宏观调控管理部门的认可。三是成立我省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协会或联合会,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和指导全省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的各项工作,促进我省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向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成立我省信用担保机构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增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自我发展的能力,特别是要大力发展商业担保机构,建立起省、地两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体系。二是制定和落实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防范信用担保行业的风险。三是由信用担保协会制定信用担保业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担保行业的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是各类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实施担保的主要依据,凡由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应以信用担保协会的信用评价为准。
(四)整顿和规范中介服务组织。一是制定中介服务组织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行业规范,维护中介服务组织和中小企业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降低相应的收费标准,提高为中小企业信用服务的水平。二是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在不改变行业主管关系的条件下,凡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信息、法律、会计、审计、评估、咨询等方面服务业务,必须以我省中小企业的基本信用制度为依据,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和标准,并报经省中小企业宏观调控管理部门认可。三是成立甘肃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全省中小企业基本信用状况电子信息系统和网络平台,指导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活动,协调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