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发挥交通安全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提高机动车驾驶员交通法律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各地要积极探索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驾驶员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交通安全协会、驾驶员协会等交通安全组织要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利用自身行业管理的优势,扩大对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推动驾驶员宣传教育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在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和为驾驶员服务过程中,要根据不同行业驾驶员群体的特点,从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自觉性入手,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 宣传教育。通过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政策、读书看报、分析交通事故案例和进行“交通文明驾驶员”评选等活动,开展保安全、保畅通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广大驾驶员良好职业道德习惯和遵章守纪意识。
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交通管理法制宣传舆论氛围。各部门要从交通法制宣传教 育实效出发,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新闻单位的支持,除及时传播有关信息外,还应组织记者、编导采写和编辑以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和艺术作品。一方面,要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并充分发挥其宣传 优势,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法制宣传,大力宣传交通管理法律知识,宣传交通管理政策,及时报道创建“平安大道” 、实施“畅通工程”工作,通过开办栏目、制作专题节目、播发公益广告和组织记者采写、报道等多种形式,扩大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自建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宣传形式,举办展览和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艺术作品和有代表性的交通事故案例等活动,强化对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形成强大的视听宣传效果,使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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