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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广西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为解决来宾电厂B厂电费支付问题,将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此外,将以上煤价、利率降低腾出的销售电价降低空间每千瓦时0.5分钱也用于解决来宾电厂B厂电价问题。今后来宾电厂B厂电价调整对销价的影响,由自治区物价局根据改革还本付息电价腾出的电价空间情况,提出意见报我委审批。
  六、为了解决以上电厂上网电价调整以及新投产电网项目还本付息需要,将广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4分钱,其中,用于解决电网新投产项目投资还本付息0.25分钱,解决左江电厂、浮石电厂、贵港航运枢纽电厂电价问题分别为0.23分钱、0.17分钱和0.25分钱,用于部分解决来宾电厂B厂电价问题1.5分钱。各类用户具体价格水平见附表。
  大工业用户的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后,由用户自行选择,但1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七、为增加电价透明度,将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列入销售电价,现行征收标准和征收及使用办法均不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征收标准统一调整为:大工业及非、普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5分钱,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每千瓦时2分钱。上述基金和附加由电力企业收取后专户存储,不得在价外另行收取。
  八、为减轻工业企业特别是高耗电企业的电费负担,决定实行以下电价优待措施:
  (一)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企业的电价,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解铝等有色金属企业电费及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计价格[1999]9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年生产能力在4万吨及以上的铁合金企业和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用电,在本文所附电价表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价标准的基础上,各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2.5分钱。
  (二)为开拓电力市场,扩大电力销售,减工业用户电费负担,对大工业用户生产规模未扩大、由于生产能力提高而新增的用电量,可以在不超过现行价格10%的幅度内实行价格优惠。具体价格由你自治区电力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报国家电力公司和你自治区物价、经贸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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