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沈阳汇融投资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等机构及其人员通过1999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2000年6月27日 证监机构字[2000]第138号)
沈阳、上海监管办公室,长沙特派员办事处:
你们报送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年检初审材料、机构新增咨询人员初审材料以及暂缓通过年检机构重新申报年检的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员委员会《关于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1999]67号)、《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主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68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沈阳汇融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王戈等3人通过1999年年度检查;授予曲大伟等2人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二、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陈剑芬通过1999年年度检查;授予潘翠英等6人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三、湖南君士国投有限公司和邓可入通过1999年年度检查;授予马杰等4人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附件:通过1999年年度检查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咨询人员和新增执业咨询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