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0]13号 2000年4月6日)
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
《关于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公司法》、《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业。
二、确认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由黑龙江省粮油集团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大连龙粮贸易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核准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580万元,其中,黑龙江省粮油集团总公司出资250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黑龙江省大连龙粮贸易总公司出资10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经黑龙江兴企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兴企验字[1999]第4号),你公司3580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三、核准《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