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1999年全国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公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1999年全国中
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公告
(教体艺厅[2000]2号)


  1999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认真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同时,按照我部对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以下简称“防近”工作)的要求,在中小学继续开展了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现将1999年“防近”工作情况和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开展“防近”工作的情况
  坚持不懈开展近视眼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促使中小学生建立“防近”意识,并自觉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山东、辽宁、天津、云南等地教育行政部门始终把近视眼防治工作作为学校工作重点,利用多种形式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丰富多彩的防近宣传教育活动。山东青岛市教委为了加大宣传力度,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学生视力保护大行动的通知”,并召开动员会部署此项工作;聊城市教委统一订购眼保健挂图配发至全市各中小学校的每个班,使学生们能随时监控自己的视力情况;辽宁省沈阳市教委定期举办中小学生的眼保健操评比活动,既保证了学生做眼保健操的正确率,又促进了“防近”工作的经常化;云南省教委为了提高学生的“防近”意识,普及视力保护知识及眼镜佩戴知识,与卫生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学生视力保护知识大奖赛”以及“学生视力保护知识征文活动”,约20万名大、中学生参加了大奖赛,1600多人次的学生、家长、教师以撰稿或咨询等形式参加了主题为“用明亮的眼睛认知世界”的征文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天津市的一些重点中学结合学校实际不但积极开展“防近”宣传教育,还邀请眼科专家到校为学生进行咨询和检查,使学生既获得了保护视力的知识,又了解到自己视力情况,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好评。
  为了摸清近视眼的发病规律及影响因素,天津市教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在对本地区中小学生视力进行监测的同时,对影响视力的因素进行了调查分析,针对其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预防手段,使“防近”措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二、1999年全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情况
  截止到2000年3月底,除内蒙古、吉林、河北、广东、贵州、宁夏、新疆等7省(自治区)未按要求完成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及上报监测报表外,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按要求完成了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工作并上报了监测结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