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2000年经贸法制工作要点
(2000年3月6日)
1999年经贸法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企业工作这个中心,在立法、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企业法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一年来,加快了全国人大、国务院委托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起草进程;进一步发挥了经贸规章在经贸委系统工作中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协调办理了全国人大、国务院送来的大量法律法规文件;进行了适应我国加入WTO需要有关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完成了中央政治局第十次法制讲座的筹备工作;开展了经贸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举办了多种类型法制讲座;起单印发了《国家经贸委关于依法行政的意见》;完成了国务院领导交办的对国有企业经济纠纷问题的调研;积极推进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这些工作的完成为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把各项经贸法制工作推向前进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2000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的决战之年,经贸法制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委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律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做好经贸立法、普法、执法和执法监督、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全面落实全国经贸工作会议提出的三大目标8项任务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2000年立法工作重点,进一步做好企业改革与发展、我国加入WTO及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急需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
1、起草、修改有关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做好《企业兼并条例》的修改论证工作,力争年内出台;加快《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起草进程,争取尽早将草案上报全国人大;研究修订《
公司法》,在对国内现状和国外公司法律制度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修改建议及配套法规的制定意见;继续做好《国有控股公司条例》的调研修改工作。积极着手《企业关闭办法》、《国有中小企业出售管理办法》、《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