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运用价格杠杆启动节假日消费市场
节假日期间,电信收费除按国际通行做法优惠消费者外,要大力提高服务水平,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质价相符的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指导宾馆、餐饮、旅游企业采取更加灵活的价格策略,增加特色服务,薄利多销,让利于民。根据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实行节假日期间门票半价优惠的游览参观点,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各地还可进一步扩大游览参观点节假日门票半价优惠的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对城市公园实行节假日免费入园。价格主管部门要适时用好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节假日效应强、群众需求量大的商品生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对部分涉及节假日服务的困难企业要适当减收或免收价格调节基金,帮助这些企业搞好节假日服务工作。要加强热销商品成本调查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渠道,发布重要商品价格与供求信息,引导群众消费取向。
四、加强和完善与节假日消费相关行业的价格管理
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价格管理,各种休闲娱乐场所不得借节假日之机随意提高价格牟取暴利。要认真贯彻《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禁止游览参观点强制游客购买联票、自行设立“园中园”和借举办临时展览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宾馆饭店不得乘机提价宰客。要加强旅游市场和游览参观点相关服务价格的管理,整顿旅游景点、停车、住宿、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价格秩序,净化旅游市场;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价格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各地可选择若干旅游企业进行“价格、收费、服务质量信得过活动”的试点工作;认真清理与节假日消费有关的各种收费,对附加在宾馆饭店房费中的各种违法征收的基金和收费,要坚决予以取缔;要进一步加强明码标价和制止低价倾销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正当的价格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坚决禁止以价格自律为名,串通定价,限制行业内企业自主定价,分割市场,限制竞争的行为。
五、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要按照我委和国家旅游局最近联合发布的《关于
开展全国旅游价格检查的通知》精神,认真搞好旅游价格检查;要组织力量,重点检查与广大人民群众节假日生活关系密切的吃、住、行、游、购、娱乐等行业和企业的价格行为,严厉查处乘节假日之机进行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牟取暴利以及其它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群众义务物价监督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价格热点问题,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迅速作出处理或给予答复。要通过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价格秩序,为推动节假日消费,促进国内需求增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