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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 凡对外办理业务的各营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内勤主任,实行内勤主任坐班制度。
  第三条 内勤主任是协助会计科(处)长专司管理柜台业务的专职人员,主要对本单位会计出纳、联行结算等柜台业务的要害部位、要害环节实施管理与监控。
  第四条 内勤主任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岗位,其管理权限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工作情况要定期考核。特别优秀的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内勤主任职责

  第五条 协助会计科(处)长领导与管理本单位会计出纳工作,包括组织营业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合理设置营业柜组,制定岗位职责,考核营业人员的各种业绩,组织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与竞赛。
  第六条 负责会计、出纳、联行结算、财务等制度办法的贯彻落实,处理重大业务事项和疑难问题,协调各业务环节工作。
  第七条 负责大额重要资金的汇划及支付事项的审查。主要包括:
  (一)存放人行款项各种支款凭证的审查;
  (二)贷款借据的要素、审批手续、利率、科目使用的审查;
  (三)汇款、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解付以及1万元以上(含1万元)大额现金支付的审查;
  (四)利息收、付的审查;
  (五)应收应付款项列账的审查和清理。
  第八条 监督日常重要业务。主要包括:
  (一)错账冲正;
  (二)联行往来报告表上报;
  (三)同城票据交换清单与交换凭证的核对;
  (四)各种查询、查复业务;
  (五)年终决算及账务结转;
  (六)会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
  第九条 上述各项大额重要资金汇划及支付和日常重要业务,必须经内勤主任审批同意或签章(签字)后,才能办理账务处理。凭证上有会计主管栏的,内勤主任在会计主管栏内签章或签字;无会计主管栏的,在凭证背面签章或签字,内勤主任签章或签字的凭证必须是本营业单位的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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