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劳动部门要继续以贯彻《
劳动法》为统领,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到位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力求突破。1997年贯彻实施《
劳动法》工作应当达到的阶段性目标是:(1)非公有制企业贯彻落实《
劳动法》工作有较大突破;(2)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劳动标准进一步得到落实;(3)具备条件城市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作基本到位。
二、进一步宣传普及《
劳动法》
各地要继续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各种阵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
劳动法》宣传活动。按照报告的要求,《
劳动法》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企业经营者对实施《
劳动法》重要性的认识,当前尤其要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其执行《
劳动法》的自觉性。要认真落实“三五”普法规划,通过普法,真正使各级劳动部门干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劳动法律知识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1996年12月底到1997年1月初《
劳动法》实施两周年之际,1997年7月初《
劳动法》颁布三周年之际,劳动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次《
劳动法》宣传活动,各地要认真组织,同时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
劳动法》咨询日”等其他宣传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