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指定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使用、平等竞争,资源合理利用,便利有效。
指定认证机构优先考虑开展过玩具产品自愿性认证工作,在玩具认证领域认证工作经历长、工作经验丰富且颁发玩具产品认证证书较多的机构 (对同一企业持多家机构认证证书的以工厂检查报告为准);
指定实验室优先考虑开展过玩具产品自愿性认证工作,在玩具认证领域检测工作经历长、工作经验丰富且颁发玩具产品检测证书及自愿性认证检测证书较多的机构;优先考虑承担玩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准备工作或长期承担玩具认证技术研究及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机构,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政府法规性检测任务的国家或部委级实验室。
五、指定工作安排
1.2006年2月13日前,符合本通知第三款所述条件并愿意承担相应认证和检测任务的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请将填写完成的申请书及电子版(见附件)报国家认监委,同时,申请指定的认证机构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和书面申请,必须送到)抄送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申请指定的检测机构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和书面申请,必须送到)抄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2006年2月13日至2月20日,国家认监委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机构评审,并确定指定机构;
3.2006年2月28日前,国家认监委公布指定机构名录及业务范围。
六、申请机构对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自指定名录公布之日起15个日内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书面申诉和投诉。
七、信息咨询及联络
1. 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100088)
联系人:王昆
电 话:010-82262753
2.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 (100020)
联系人:张胜春
电 话:010-65994637
E-mail 地址:zsc@cnab.org.cn
3.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100020)联系人:韩京城
电 话:010-65994531
E-mail 地址:hanjc@cnal.org.cn
附件:申请书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申请书
申请机构: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认证/检测/检查机构申请承担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