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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充分利用民政系统及社会科研力量加强民政理论研究的实施方案

  (一)课题编制和发布
  ——课题编制。主要程序为:人教司、办公厅组织印发编制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各司局(含政策研究中心)根据本年度业务工作重点提出研究课题建议;人事教育司汇总课题建议并会同办公厅、政研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编制“民政部民政理论研究计划”并提交部长办公会审定。
  ——课题发布。主要有三条渠道:一是以民政部文件的形式直接发文给部机关各司局、有研究实力的直属单位以及各民政厅局、系统民政院校;二是由中国社会报向全系统和社会发布;三是根据需要,主动将有关课题送一些有实力的研究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有关院、校、所。
  (二)课题申报、立项和备案
  ——课题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根据课题发布的有关要求申报招标课题。申报时间从课题发布起1个月之内有效。主要程序为:课题申报人员或单位根据部发布课题内容,向人事教育司提交《民政部民政理论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研究起止日期、项目申请单位情况及意见、归口管理单位呈报意见、立项背景和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主要研究人员和经费预算。
  ——课题立项。人事教育司、办公厅、政策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招标课题分别进行审核、论证;提出对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课题立项方案;课题立项方案报主管部长审核批准后,由人事教育司与课题承担人或单位签订《民政部民政理论研究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研究起止日期、项目下达部门、承担单位或个人、保证单位、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计划进度和阶段成果、课题经费等。
  ——课题备案。自选课题和自拟课题确定后,相关人员向部人事教育司索取备案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报部备案同意。
  (三)课题验收与成果形式
  ——课题验收。主要程序为:各类课题承担单位或人员提出科研成果验收申请;人事教育司会同办公厅、政研中心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
  ——成果形式。对验收合格的招标课题成果和获奖的自选、自拟课题成果,在中国社会报正式公布,实行相应奖励。每年度研究成果由人事教育司汇编成书,供部机关和地方民政部门共同使用。
  四、经费渠道
  ——所需民政理论研究经费从历年结余的科技三项费中列支。
  ——民政理论研究课题经费由人事教育司根据项目计划开支。对签订合同的课题,先付总经费一半作为启动资金,课题完成并验收后付清其余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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