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名单的公告
(环发[2001]66号)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2000年度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新增持证单位和更改名称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一、批准向以下13个单位颁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
1、廊坊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1222号)
2、邢台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1223号)
3、华东理工大学(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1817号)
4、上海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1818号)
5、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1918号)
6、宿州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120号)
7、山东煤炭地质工程勘察研究院(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432号)
8、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433号)
9、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434号)
10、湛江港务局环境保护中心(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832号)
11、三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3004号)
12、云南环境科技服务中心(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3418号)
13、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3618号)
二、批准向以下10个单位颁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限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业务:
1、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1919号)
2、黄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121号)
3、常德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721号)
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722号)
5、郴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723号)
6、娄底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724号)
7、永州市环境保护科研所(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