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成《黄金管理暂行办法》、《黄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工作;组建上海黄金交易市场,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组建管理经营班子及机构,力争6月份开始运营。
此项工作由史纪良同志负责,黄金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
五、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脱钩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季度要重点查处自办经济实体和融资中心涉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4月份行党委将分别听取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辖内涉及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自办经济实体案件和有关经济案件的核查结果汇报,对有关责任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此项工作由刘廷焕、王成铭同志负责,监察局会同有关司局落实。
六、对人民银行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制度难点问题实行“项目管理”。
为切实解决人民银行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制度难点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从今年开始,我行将对这些问题实行“项目管理”,并通过执行《人民银行工作项目管理办法》,使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人民银行工作项目管理办法》已经3月19日行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实行(银办发[2001]69号)。总行机关各司局、各部门、直属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于3月底前提出本单位工作项目,报分管行领导审查,并经工作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于4月初开始落实。
此项工作由蒋超良同志负责,办公厅组织落实。
七、深化干部人事管理改革,改进党团工作。
(一)完成办公厅、货币政策司、各监管司局的职位说明书编写工作。
3月底4月初各监管司局完成金融监管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和职位说明书起草工作,发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征求意见,5月底前行长办公会讨论。
此项工作由刘廷焕同志负责,人事教育司会同有关司局落实。
(二)充实调整有关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的领导干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扩大干部交流,在总行机关和部分分行试行岗位轮换制;举办一期监管干部专项业务培训班。
此项工作由刘廷焕同志负责,人事教育司、培训中心落实。
(三)做好人民银行纪念建党80周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此项工作由刘廷焕同志负责,党委各部门、机关党委落实。
(四)加快工会、共青团各级组织建设。二季度,完成人民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调整工作,并召开工会工作会议;召开共青团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人民银行青年工作会议;完成金融青联委员候选人的增补推荐工作。
此项工作由刘廷焕同志负责,党委群工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