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实施办法
(国中医药党[2001]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和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部署,根据中央纪委《关于抓紧制定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办发[2000]16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联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存在滋生腐败的源头问题
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十分重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的部署,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结合业务工作特点,重视权力行使、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及纠风工作,并责成局纪检监察部门深入业务工作开展调研,对群众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通过调研分析,认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存在容易滋生腐败的源头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的管理、使用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部门在本系统中处于管理的重要位置,掌握一定的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权力。如果各种资金在划拨、管理、使用上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就会出现随意性、挥霍浪费,甚至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
(二)行政审批事项
以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我局的管理职能为依据,目前我局保留的审批权11项,保留的审核权4项,保留的核准权2项,保留的备案权1项。共计18项权力。以上这些权力运作,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缺乏监督检查,就容易产生滥用权力或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
(三)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目前,局直属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活动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正之风,表现在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大处方等。其成因复杂,涉及药品定价、生产、流通、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价格政策等深层次问题,也有放松思想政治教育等问题。要从体制、机制、政策、管理上,积极探索改进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与途径。
二、十六大以前抓源头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阶段性目标
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既要着眼于长远,对这项工作做出全面规划,又要立足于当前,切实抓好几个问题。要深入调研,抓住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腐败问题发生的源头所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迈上新台阶。
(一)总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