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均为持有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者;
2.客运部人员包括乘警、船医、厨工及旅客服务员;
3.国际航行船舶的机舱自动化程度按其轮机入级证书载明情况为准;国内航行船舶的机舱自动化程度按照船舶检验证书簿载明情况为准,主推进装置驾驶室遥控的可按半自动化机舱进行减免;
4.轮机部可按航行时间减免,或按机舱自动化程度减免,但不应按航行时间和机舱自动化程度同时减免;
5.废钢船需航行时按其检验时的船舶种类及相关参数核定配员,不适用减免规定;
6.船舶在中途港或海上作业点停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计入连续航行时间;
7.机驾合一指在驾驶室能直接操纵主机;
8.低级岗位可由持有相应等级适任证书的较高级岗位船员担任,也可由持有较高等级适任证书的同级岗位船员担任。
9.未满50总吨且主机功率未满75千瓦的载客不超过12人的船艇(包括游艇、舷外挂机船舶、摩托艇、快艇、乡镇自用船舶、农用船舶),可只配驾驶员或驾机员1名。
附录2:
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表
┌────┬───────────────┬────────────┐
│ 海区 │GMDSS设备 │ │
├────┼───────────────┼────────────┤
│ A1 │兼职GMDSS限用操作员1人 。 │ │
├────┼───────────────┼────────────┤
│ A2 │专职GMDSS通用操作员1人或兼职 │ │
│ │GMDSS通用操作员2人。 │ │
├────┼───────────────┼────────────┤
│A3和A4 │双套 │专职GMDSS通用操作员1人或│
│ │ │兼职GMDSS通用操作员2人。│
│ ├───────────────┼────────────┤
│ │单套 │专职GMDSS无线电电子员1 │
│ │ │人。 │
└────┴───────────────┴────────────┘
注:1、A1、A2、A3和A4海区是指1974年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修正案所界定的区域;
2、经船舶检验部门批准(应在相关证书中标明或出具相应证明)暂未配备GMDSS设备的,可暂不配备GMDSS操作员;
3、船舶在未设有GMDSS岸上设施的水域航行,经该水域辖区的海事管理机构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可暂免予配备GMDSS操作员;
4、500总吨以下船舶(仅航行在A1+A2海区)可配兼职GMDSS通用操作员1人;300总吨及以下国内航行船舶免配GMDSS操作员。
附录3:
内河船舶甲板部、轮机部和客运部最低安全配员表
┌───────────────────────────────────────────────────────────────────────────────────────────────────────┐
│ 甲 板 部 │
├────────┬────────────────────────┬──────────────────┬─────────────────┬─────────────────┬──────────────┤
│ 船舶 │ 1600总吨及以上 │ 60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1600总吨 │ 20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600总吨 │ 5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200总吨 │ 未满50总吨 │
│ 等级 │ │ │ │ │ │
├───┬────┼────────────────────────┼──────────────────┼─────────────────┼─────────────────┼──────────────┤
│一般船│一般规定│船长1人、大副、二副、三副各1人、水手3人。 │船长、大副、三副各1人、 │船长1人、驾驶员1人、水手1人。 │驾驶员1人。 │驾机员1人。 │
│ 舶 │ │ │水手2人。 │ │ │ │
│ ├────┼────────────────────────┼──────────────────┼─────────────────┼─────────────────┼──────────────┤
│ │附加规定│(1)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16小时可减免三副和水手各1│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16小时的可减免三副│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可减免 │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须增加驾 │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须 │
│ │ │人。 │1人。 │驾驶员1人。 │驶员1人。 │增加驾机员1人。 │
│ │ │(2)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可再减免二副1人。 │ │ │ │ │
├───┼────┼────────────────────────┼──────────────────┼─────────────────┼─────────────────┼──────────────┤
│ 客 │一般规定│船长、大副各1人、二副2人、水手3人。 │船长、大副、二副各1人、水手2人。 │船长1人、驾驶员2人、水手1人。 │船长1人,水手1人。 │驾机员1人。 │
│ ├────┼────────────────────────┼──────────────────┼─────────────────┼─────────────────┼──────────────┤
│ │附加规定│(1)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可减免二副和水手各│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可减免二副1│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可减免驾 │连续航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须增加驾 │连续航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须 │
│ 船 │ │1人。 │人。 │驶员1人。 │驶员1人 │增加驾机员1人 │
│ │ │(2)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可再减免二副1人 │连续航行时间超过16小时,须增加二副、│ │ │ │
│ │ │ │值班水手各1人。 │ │ │ │
└───┴────┴────────────────────────┴──────────────────┴─────────────────┴─────────────────┴──────────────┘
┌───────────────────────────────────────────────────────────────────────────────────────────────┐
│ 轮 机 部 │
├────┬──────────────────┬───────────────┬─────────────────────┬─────────────────┬───────────────┤
│ 船舶 │ 1500千瓦及以上 │ 441千瓦及以上至未满1500千瓦 │ 147千瓦及以上至未满441千瓦 │ 未满147千瓦 │ 未满50总吨 │
│ 等级 │ │ │ │ │ │
├────┼──────────────────┼───────────────┼─────────────────────┼─────────────────┼───────────────┤
│一般规定│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各1人 │轮机长1人、二管轮、三管轮各1人│轮机长1人、轮机员1人、机工1人。 │轮机员(机驾合一的,为机工) 1人。 │驾机员1人(机驾合一的可免)。 │
│ │、机工3人。 │、机工2人。 │ │ │ │
├────┼──────────────────┼───────────────┼─────────────────────┼─────────────────┼───────────────┤
│附加规定│(1)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16小时的可减 │(1)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16小时 │(1)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可减免轮机员│连续航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须增加轮 │ │
│ │免三管轮和机工各1人。 │的可减免三管轮和机工各1人。 │1人。 │机员1人(机驾合一的免)。 │ │
│ │(2)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可再减免│(2)自动化机舱可减免三管轮1人│(2)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可再减免机工│ │ │
│ │二管轮1人。 │、机工2人。 │1人。 │ │ │
│ │(3)自动化机舱可减免二管轮、三管轮 │ │(3)机驾合一的可减免轮机员1人。 │ │ │
│ │各1人、机工3人。 │ │ │ │ │
├────┴──────────────────┴───────────────┴─────────────────────┴─────────────────┴───────────────┤
│ 客 运 部 │
├────┬──────────────────────────────────────────────────────────────────────────────────────────┤
│ 客 船 │按船舶载客定额,每5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员1名;航程不超过80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可按每10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员1名;航程不超过20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可按每15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 │
│ │员1名;航程不超过10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0.5小时的,可按每20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员1名;航程不超过5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0.5小时,且载客定额不足50名的,可不配客运部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