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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统一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六、各级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统计建档制度。加强监督,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

  七、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如证件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发。

附件2:

六类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
│      类别      │      级别      │    最佳矫正视力    │
├─────────────┼─────────────┼─────────────┤
│      盲      │     一级盲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 │
│             │             │     <5度      │
│             ├─────────────┼─────────────┤
│             │     二级盲     │≥0.02-<0.05;或视野半径 │
│             │             │     <10度     │
├─────────────┼─────────────┼─────────────┤
│     低视力     │    一级低视力    │    ≥0.05-0.1    │
│             ├─────────────┼─────────────┤
│             │    二级低视力    │    ≥0.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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