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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通知

  按照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质检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质检科技体制创新,在完成直属科研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加强质检科技资源整合建设,主要加大对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技术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国家级实验室,支持一批国家级的质检中心,支持有条件的科研事业机构积极承担国家和系统重大科技项目,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构建以国家级科研机构、系统重点实验室和检测中心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既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科技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也为质检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提供组织保障。
  进一步优化质检科技结构布局,鼓励支持省和副省级省会城市技术机构的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做强区域技术力量。引导检测中心、实验室、技术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联合,实现质检系统重点科研单位、专业科技机构与各级质检机构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推动全系统科技工作上台阶、上层次、上水平,不断加快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全系统的自主创新能力。
  要大力推进质检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以质检检测资源为主的区域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社会化、市场化服务。
  要加快科研单位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的大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对科研单位和检测机构的管理,加强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开展创新试点。要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实行岗位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打破论资排辈的局面,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尤其要抓紧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的骨干人才,予以重奖。
  (五)集中财力,增加科技投入。
  增强自主创新实力,推进质检科技进步,很重要的一点是科技投入要到位。根据实施规划纲要国务院发布若干配套政策,中央将大幅度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质检系统具有科技研发实力的部门都要积极争取,把更多的质检科技项目列入国家和地方科技规划,争取各级财政和科技部门的支持。各级质检机构都要集中财力,增加质检科技投入,努力实现本单位科技创新,争取在一两个领域或几个项目上实现大的突破。同时要针对质检工作与社会关联日趋密切的特点,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发展质检科技事业的同时,推动相关行业的进步。一是预算的编制安排、预算的执行都要充分体现财政对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加大对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投入,保障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每个单位每年应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的经费。二是加强与地方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横向联系,争取得到支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金和技术,努力申报和完成好科技项目。三是使社会资金有效进入质检科技领域。根据质检工作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特点,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源对质检创新活动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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